臺北市市內公有文物需備妥文物提報指定一般古物申請表後,提送主管機關(臺北市立文獻館)審議。私有文物需備妥以下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臺北市立文獻館)提出申請。: 文物指定一般古物申請表私有文物來源及所有權屬說明文件與切結書或公證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