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節電規劃及執行成效
一、節電計畫: 本處依據「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113年–115年)積極推動節電措施,並於本處網站公開節電工作相關規範及實施。 二、執行目的: 推動本處節電措施,促進機關人員落實節能行動,以達每年用電量較前一年減少百分之一以上之目標。 三、採行措施: (一)、成立節能推動小組: 每月針對用電異常增量幅度較大之電號,於科室查明原因並檢討精進作為後,由秘書室簽報備查。 (二)、購置及汰換設備: 1、已完成照明設備換裝為LED燈具。 2、已完成老舊耗電冷氣設備汰換。 (三)、節約用電: 1、下班後離開辦公室請關閉不使用的電器的電器。 2、午休或暫時離開座位,隨手關閉照明及辦公室電器,減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3、辦公電腦設定節電模式,當停止運作5-10分鐘後,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 4、夏季辦公區域全數空調設定控溫在26-28℃,並搭配風扇使用,提高冷房效果。 5、辦公室區域新購電器需為節能標章或1級能效標章產品。 6、辦公室區域採用LED燈具做為照明設備。 7、定期清洗空氣過濾網及定期擦拭照明設備,以提高節電效率。 8、利用窗簾或遮陽設備,減少太陽輻射熱進入室內,降低空調負荷及用電量。 9、低樓層或上、下樓層以步行代替搭乘電梯。 10、電腦及螢幕開機後再關閉延長線電源,節省待機用電量。 四、節電成效: 本處114年主要用電項目多為供應抽水機組用電及河濱公園燈具、疏散門及水位計,總用電量3,102,232度,比113年總用電量3,116,312度,減少14,080度。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114年度節電規劃及執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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