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5條辦理。二、旨案標的已完成直轄市定古蹟公告變更程序,請各區公所協助張貼公告於公布欄30日。
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5條辦理。
二、旨案標的已完成直轄市定古蹟公告變更程序,請各區公所協助張貼公告於公布欄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