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心會館多功能使用區112年度下半年可供申請使用時段如下:7/1~7/20、10/20~10/31、12/1~12/31共計63日。場地收費基準及使用須知(申請書)請至市民服務大平台下載:https://service.gov.taipei/rental/VenueDetail/bf435760c61c受理方式及期間:112年1月3日起至1月16日止。填寫申請文件郵寄(親送)本館,或透過網站線上申請(須上傳用印申請書、企劃書等文件)。請詳閱使用須知,申請書(使用須知第3頁)請正式用印,企劃書建議不超過10頁A4紙。機關地址: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1號。作業相關流程概述:公告受理申請→機關正式函復結果→通過者→通知簽約(市民服務大平台可下載場地使用契約範本)→簽約並繳場地保證金及場地使用費→辦理場地協調會→點交場地→活動完畢→點還場地→退還場地保證金。
7/1~7/20、10/20~10/31、12/1~12/31共計63日。
https://service.gov.taipei/rental/VenueDetail/bf435760c6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