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1~6月樹心會館多功能使用區開放申請使用檔期
一、配合本館市定古蹟樹心會館、鐘樓及歷史建築本堂修復工程,樹心會館多功能使用區 116年度上半年可供申請使用時段如下: A區及A+B區:1/1~3/31,共計90日; B區:1/1~3/31,共計90日。 二、場地收費基準及使用須知(申請書)請至市民服務大平台下載:https://service.gov.taipei/rental/VenueDetail/bf435760c61c 三、受理方式及期間: (1)於115年7月1日至7月14日期間內申請,依樹心會館場地使用須知第四點順序辦理審查,115年7月15日後申請,依收件時間順序辦理審查。 (2)填寫申請文件郵寄(親送)本館,或透過網站線上申請(須上傳用印申請書、企劃書等文件)。 (3)請詳閱使用須知,申請書(使用須知第3頁)請正式用印,企劃書建議不超過10頁A4紙。 (4)本機關地址: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1號。 四、作業相關流程概述:公告受理申請→機關正式函復結果→通過者→通知簽約(市民服務大平台可下載場地使用契約範本)→簽約並繳場地保證金及場地使用費→辦理場地協調會→點交場地→活動完畢→點還場地→退還場地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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